10月16日,徐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。会议审议和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,决定任命张方明为徐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、代理县长。
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、主任李小军主持会议。副主任戴文、董红莲、廖仕燕、蒋国森出席会议。县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陈家墨,县委常委、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黄日芳,县法院院长张宇, 县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尚剑等列席会议。
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招待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。
会议经表决,决定任命张方明同志为徐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、代理县长;任命李尚剑同志为徐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;免去易群同志徐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职务。会议依法补选张方明同志为湛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
会后,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。
注:
张方明,男,汉族,1981年2月生,大学,中共党员。
曾任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委常委、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区长。
曾任广东省廉江市委常委、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市长、湛江廉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。